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设立派出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原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以下简称“原设机构”),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长生桥税务所(以下简称“新设机构”)。
二、原设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设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字轨和编号。
三、原设机构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设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新设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五、新设机构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长生桥镇河街41号,023-62812366。
2.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区级重点税源、现有管户和迎龙镇、广阳镇、峡口镇三个镇新办户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以及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长生桥镇河街39号,023-62906300。
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长生桥税务所
工作职责:管辖全区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及报验户长生桥镇新办户,以及除第二税务所、税源管理三科管户以外的所有纳税人和缴费人。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长生桥镇河街39号,023-62902585。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