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重庆蓝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资质,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该资质申报要求,现将此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
任何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至经开区建设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意见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核查。公示期间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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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