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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关于申报2021年度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2-06-06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按照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和《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科技创新政策(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对象近一年无纳税、环保、安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企业(不含科技服务机构)的需纳入科技型企业库。科技型企业应按要求更新科企年报,按税务部门要求申报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应按时填报火炬统计,规模以上企业应完成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2.申报单位有研发活动的,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要求,对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了准确归集核算。

(二)申报材料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1年度)(附件2);

2.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申报说明)。

三、申报流程

(一)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申报材料均需加盖鲜章)各一份按照税务关系分别报送至南岸区科技局(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2号楼805,邮箱:naqkjj805@126.com)、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南岸区江桥路1号重庆经开区管委会4楼405),邮箱:zhangj1172@126.com)。

(二)审核

南岸区科技局、重庆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按照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及资金拨付

对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南岸区科技局、重庆经开区改革发展科技局根据税务关系分别进行资金拨付。申报单位请及时查阅,以免出现补贴金额有误、银行账号有误等问题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四、申报要求

(一)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性作出承诺,并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政策与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其他扶持政策有类似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申报说明;

2.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1年度);

3.真实性承诺书;

4.服务企业清单;

5.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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