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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 关于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的公告

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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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区域评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方便工程建设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最大化,共享区域评估改革红利,促进重庆经开区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早投产,现就重庆经开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公告如下:

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区域整体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工改办﹝2020﹞4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水资源论证区域整体评价工作的通知》(渝水资﹝2021﹞5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7月编制完成了《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整体评价报告书》,并于20218月取得《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整体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该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有效期为5年。

对经开区直管区域范围内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度,遵照批复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如实填报《取水许可承诺书》、《取水许可申请书》,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不再单独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由于该报告涉及国家主要战略水资源安全,不对外公开。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请联系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获取相应评估成果资料。

特此公告

单位联系电话:023-62985623

单位办公地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111112办公室


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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