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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药品”销售严查

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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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辖区102家零售药店“四类药品”销售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是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扎实开展“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体现,也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表现。

高度重视 积极行动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科、所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并制作下发了相关文件,第一时间向辖区经营者发放了一份《疫情防控要求告知书》,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了再宣传、再强调,辖区102家经营者签订了《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自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主体责任。

全覆盖监管 不留死角

从11月3日起,工作人员对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台账记录、顾客购药不进店、查安康APP网上登记信息、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台账和疫苗接种台账、药店消毒记录、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等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深入整治 严厉查处

11月以来,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347人次,对辖区103家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收集上报“四类药品”登记信息8456条,梳理上报重要有效信息888条;受理12315药品投诉11件,责令整改3家次,行政处罚1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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