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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关于广阳湾大桥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广阳岛绿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交的广阳湾大桥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08-54-01-148424)和《广阳湾大桥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广阳湾大桥及配套工程位于南岸区广阳镇。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广阳湾大桥(路基段、桥梁段)、上跨匝道和广阳岛配套管理服务中心(东)。主要建设内容为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理

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8.67hm2,永久占地7.59hm2,临时占地1.08hm2。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3.83m3(含表土剥离1.17m3),回填土石方总量4.79m3(含表土回覆1.17m3),余方29.04m3,余方全部运至郭家沱大桥及南延伸段快速路六纵线南段临时材料加工厂弃渣场消纳,平均运距约13km。项目总投资107331.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4241.95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与业主自筹。项目预计将于202110月开工,202212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项目土地征地及拆迁工作由政府完成,征地拆迁面积岛内22.189亩,岛外10.07亩,业主单位不承担拆迁与安置任务,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不涉及专项设施迁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6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729.1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1517.78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211.36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52.92万元,植物措施费1261.86万元,临时措施费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8.14万元,植物措施费0.41万元,监测措施费15.16万元,临时措施费125.07万元,独立费用19.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14万元(121377.2 元),基本预备费11.2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在征得我局同意后先行使用,同步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并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广阳湾大桥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联系人:黄永超,联系电话:023-62985623


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20218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广阳湾大桥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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