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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 关于重庆广阳岛生态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广阳岛巴茅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广阳岛生态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08-78-01-144524)和《重庆广阳岛生态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重庆广阳岛生态设施建设工程位于南岸区峡口镇广阳岛,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化供排水工程、固废循环利用、清洁能源利用等。生态化给排水工程包括生活用水管线长度15435m,管径DN25-DN200;杂用水管线长度4085m,管径DN100-DN600;污水管线长度1348m,管径DN150-DN300;泵站为长江书院无负压泵站、枕羽湖杂用水泵站、桃花溪杂用水泵站、丹田湖杂用水泵站、萤火湖杂用水泵站等污水处理设施为长江书院污水处理站、岛民部落污水处理站、云水小筑污水处理站、大河文明馆污水处理占、国际会议中心污水处理站等。固废循环利用设施1处,占地0.93h㎡。清洁能源利用设施包含冷供热工程1处,占地1.44h渗滤取水工程1处,占地0.10h源水管网长度1446m,管径DN600。根据建设需要,项目布设堆管场5处,占地0.16h。项目占地16.75h,全部为临时占地。项目挖方28.89万m³,填方16.53万m³,余方12.36万m³,不对外借方。项目余方全部运至重庆广阳岛生态修复二期项目进行回填使用,项目不设置弃渣场。项目投资42058.9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647.16万元。项目已于20217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12月完工,工期18个月。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广阳岛巴茅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6.75h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02.4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116.25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86.1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费0.12万元,监测措施费23.03万元,临时措施费24.09万元,独立费用11.9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44万元(免征),基本预备费3.5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在征得我局同意后先行使用,同步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并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重庆广阳岛生态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20211013


附件下载:

重庆广阳岛生态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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