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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关于普瑞晨标准厂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日期: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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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172号)及《重庆市水利局关于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水2019﹞158号)规定。经形式审核,普瑞晨标准厂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经重庆普瑞晨实业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规定,并已向社会公开,符合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要求,同意接受报备并予公告。

附件:普瑞晨标准厂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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