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432号)要求,经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拟推荐: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重庆经开区办公室2个单位为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颜小愚、重庆经济运行局陈好雨、重庆德庄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李玥3人为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作风民主,决策科学,有强大的凝聚力。干部队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战斗力。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创造成功经验,取得突出成绩,赢得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3.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履职。集体为机关事业单位的,2017年以来,集体主要领导未发生违纪违法违规等问题,集体班子成员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2017年以来所负责领域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人正派,严于律己,善于团结同志,无违纪违法和失信行为。
3. 工作人员还需符合下列评选条件:热爱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坚持依法履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长期坚守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线,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甘于贡献,在加强源头治理、生产经营监管、执法办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风险管理、基层基础、社会共治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4. 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近5年(2017-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5. 社会人士至少符合下列评选条件之一:扎根社区基层,密切联系社区群众,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为守护所在地食品药品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研和教学工作,有重大创新、发明或科研成果,在食品药品安全科研教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充分发挥媒体监督、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客观公正、形式多样、受众广泛、有较好的社会影响,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热心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活动,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作出突出贡献;诚实守信、科学管理,为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水平、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作出突出贡献;在其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23日-12月29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至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综合科(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1号)。
联系人:李昊燃 联系电话:023-62982511
四、反映情况的要求
(一)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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