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经开区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日期: 2023-10-08
字体:

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3130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经开区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即进入为期10天的公示期(2023108日至20231017日),公示期内,受检企业可登录“重庆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V3.0”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交陈述资料。

公示期结束后自动进入3个月整改期(20231018日至2024117日)。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可在整改期内向我局提交整改资料,在整改合格前,屏蔽不合格资质项信息,不得申请不合格资质项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资质项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资质项。对整改合格的企业,我局适时发送动态监管整改合格告知书,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资质项,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

陈述资料(或整改资料)提交方式:在系统提交陈述资料(或整改资料)并线下提交纸质加盖公章的“动态监管检查信息报送表”;交件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服务中心B2号楼3311窗口;联系电话:023-62980249

附件:2023年度经开区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表

                       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

                           2023108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