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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经开区建筑施工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日期:2026-03-04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信息动态监管操作规则》( 渝建管〔2025〕82号)有关要求,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进入10天的公示期。公示期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可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有关单位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提交陈述材料或整改材料。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及异议结果不合格的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自动进入3个月整改期。我局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中,向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向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给予3个月整改期,企业可在整改期内通过系统(“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https://jsgl.zfcxjw.cq.gov.cn:9088/cqdthcqy)提交整改资料。

联系电话:023-62980249

附件:2025年度经开区建筑施工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结果汇总表

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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