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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80092957142/2022-001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1 [ 发布日期 ] 2022-03-21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2020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为重庆赋予了战略使命、带来了重大机遇。

南岸区地处重庆中心城区两江四岸长嘉汇核心区,是重庆中部片区历史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部片区生态之城的主体部分,全市六张城市功能新名片,南岸独占其二(广阳岛、长嘉汇)。广阳岛定位为重庆生态岛、长江风景眼,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是引领全市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战略平台。科学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对于我区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努力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发挥支撑、带动、示范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岸中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根据《重庆市南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编制《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衔接,落实本规划要求。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南岸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认识程度之深、政策举措之实、投入力度之大、群众满意度之高前所未有,十三五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三期叠加,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岸。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制定出台《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深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严格考核问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新一轮机构改革、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并实施河长制、林长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系列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累计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无废城市细胞单位、节约示范单位、绿色学校、美丽庭院、绿色示范村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和示范小区等1000余个。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共识和行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南岸主旋律。

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按下快键、跑出加速度,广阳岛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建成开放、二期工程启动实施,初步建成生动表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生态大课堂,创建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全国目前唯一的岛屿型两山基地案例;牛头山片区、茶园大道、广阳大道等生态修复全面启动,一山一湖两路两河生态廊道加快形成。坚决打好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入开展三乱两清专项行动,清理长江南岸段各类排污口155个,完成22个异常排污口溯源整治;关停铜元局(谢家碛)等8座非法码头,实现土地复绿,两江四岸范围内的5座码头全部关闭货运功能,全区16艘餐饮船全部迁移或取消餐饮功能恢复趸船功能,完成两江四岸常年固定抛锚、系岸停泊的67艘船舶整治,全面完成67艘注册渔船、128位持证渔民退捕转产,严格实施长江十年禁渔,长江沿线更加水清岸洁。全面推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0.37平方公里,实施国土绿化6.2万亩,完成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23个图斑共96.38公顷生态修复,形成近1000亩的南山矿坑生态公园,南山、明月山区域累计整治各类违法建筑110余万平方米,绿色本底愈发厚重。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以碧水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为重点,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南岸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较2015年增加30天,首度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1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1.5%。长江南岸段寸滩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优),除总磷之外,其余指标均已满足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成功消除苦竹溪、白沙溪、纳溪沟等城市黑臭水体,在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中排名全市前列。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驱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全区范围内的水泥厂、烧结砖瓦窑、沿江1公里范围化工企业、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或搬迁,全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加强工业智能改造和绿色改造,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节水型企业,实施一批国家级绿色制造项目和智能改造项目,重庆经开区成功入选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0.241/万元,优于全市平均水平6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等五种主要污染物分别减排38.16%28.21%39.9%34.8%44.0%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8.19%,高效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水资源消耗总量约束性指标和降碳目标任务。

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得以解决。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有效整改、按时销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警示片、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市级交办等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120余项,办理督察交办群众投诉案件623件,集中攻坚实施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和提标改造、长生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茶园污水处理厂扩建、南山石院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茶园-东港污水转输、川东化工原址遗留污染问题整治、玄坛庙饮用水源地取消、迎龙湖饮用水源地替代、沿江非法码头取缔、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等重点工程,啃下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硬骨头,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抓好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办理,2020年处理群众环保举报投诉量相比2017年下降41.8%,下降幅度全市第一,投诉量占中心城区投诉总量比例由2017年的14.14%(第一位)下降为2020年的9.48%(第七位),按时办结率100%,案件办理抽样回访群众满意率保持98%以上,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更加丰厚。

积累了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对标对表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根本目的,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抓环保不负青山,促发展不负生态,努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推动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都要管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运用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手段,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坚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狠抓作风和纪律建设,着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不断提高环境治理效能。

专栏1 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2020

目标值

2020

实际值

完成情况

生态空间

1生态保护红线占幅员面积的比例(%

29.4

15.38

调整

2.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

10500

10515

完成

3.林地面积(万亩)

11.4

12.54

完成

4.森林面积(万亩)

10.2

13.1

完成

5.森林覆盖率(%

43

43

完成

6.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19

19.04

完成

节约低碳

7.万元GDP用水量降低(%

[23]

[28.19]

完成

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18]

[37.98]

完成

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15]

[47]

完成

环境质量

10.长江南岸段主要控制断面水质(类)

完成

1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300

320

完成

1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42.4

31

完成

13.土地安全利用率(%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95

完成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100

完成

污染治理

14.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29.1]

[29.1]

完成

氨氮

[15.4]

[15.4]

完成

二氧化硫

[31.0]

[34.8]

完成

氮氧化物

[15.0]

[30.5]

完成

1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6

96

完成

1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完成

17.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

99

100

完成

注:根据《重庆市政府关于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渝府发〔201825号),南岸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调整为15.38%

根据《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南岸区向石柱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达到森林覆盖率指标要求。

十三五时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为83.2%

[ ]内数据均为5年累计数。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协同推进发展与保护难度较大。全区高质量发展基础不牢,传统工业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较低,对外开放水平有待提高,发展新动能仍需进一步培育,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放松生态环境监管、减少环保投入的现象可能反弹。十四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约6.5%,到202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将达到1300亿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8%,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仍将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挑战,以生活源为重点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依然较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复杂艰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成效还不稳固,现阶段生态环境的改善总体上还是中低水平的提升。同时,污染减排潜力下降,边际治理成本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较大。空气质量总体上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交通污染成为全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夏秋季节臭氧超标问题日益突出,臭氧污染物形成机理及控制路径还不完全清晰。城市黑臭水体虽已达到长治久清目标,实现稳定还需加倍努力,部分城市水体由于基础设施有欠账、城市管网雨污分流不够彻底,还达不到群众期盼的清水绿岸。鸡冠石镇、涂山镇等区域曾经布局过较多的医药、化工、涉重金属企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压力较大。南山区域过去长期累积的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基础设施短板、散乱污企业无序发展等诸多历史问题亟待解决。

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不可忽视。环境风险类型和成因多样化、复杂化,生态环境潜在问题、信访投诉、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全区还有一批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长生桥垃圾填埋场封场修复渗滤液、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所、涉重金属企业、化工企业、水上加油站、污水处理厂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容易次生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通信基站、医疗机构、垃圾压缩站、交通干线等项目建设引发的邻避现象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量还比较大,群众对建筑施工噪声和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反映强烈。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社会矛盾。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差距。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更多强调运用行政手段,市场参与有限,绿色发展制度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尚未形成系统推动力。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畅通。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尤其是生活污水收集能力不足,排水系统亟需持续加大投入进行提升改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度不全面,生态监测评估基础和能力较为薄弱,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有差距。镇街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足,未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


第三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迎来重要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党中央高度关注和强调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在地方考察,几乎每到一处必看生态建设、必问污染防治、必讲绿色发展。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径举措没有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

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交汇为山清水秀美丽南岸建设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重庆考察调研,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为重庆改革发展导航定向,亲自谋划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使重庆战略地位凸显、战略空间拓展、战略潜力释放。市委、市政府把生态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赋予南岸新使命,决定在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努力把广阳岛打造成为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使南岸区的区域地位、生态环境地位、生态屏障地位更加凸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诸多政策利好、项目利好。区委、区政府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责任,提出十四五时期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岸的奋斗目标,必将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展现新作为。

南岸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新动能。党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了新机遇。区委、区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乘势而上开创南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统筹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抢抓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重大机遇,依托中国智谷(重庆)科技园、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优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等绿色低碳产业,在提升绿水青山颜值中做大金山银山价值,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注入了新动能。

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已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加快推进,全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均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十四五时期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资源环境审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体制机制红利继续逐步释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将明显加快,全社会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正在逐渐形成,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重要契机。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奋发有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第二章 开启山清水秀美丽南岸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建设山水人文都市区、智慧创新生态城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各级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生态文明,更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汇聚起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合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助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和水平。

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施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陆上水上、地表地下水环境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统筹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和乡村生态振兴,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和碳减排,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第三节主要目标

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高水平引领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实现有机统一,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南岸,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专栏2 南岸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47]

由市上下达

约束性

2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由市上下达

约束性

3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化学需氧量

[1773.9]

约束性

氨氮

[87.6]

氮氧化物

[596.3]

挥发性有机物

[231.8]

4

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7.4

90.1

约束性

6

森林覆盖率(%

43

55

约束性

7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51.1

51.1

约束性

*注:1[ ]内为5年累计数。

2.目标值另有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下达的,以文件为准。


第三章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总抓手牵引绿色发展,

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和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上作出示范,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域绿色发展示范地。


第一节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深化绿色创新驱动。把绿色化作为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推进绿色化与工业、服务业、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深入实施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大力发展智能终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发展低能耗、少污染、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加快建设长嘉汇金融中心,努力构建具有重要区域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大健康产业体系,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业与旅游、餐饮、康养、度假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林果、花卉、盆景等特色效益农业,培育引导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乡村振兴。

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以鸡冠石镇石龙村和涂山镇莲花村为重点,推进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切实解决废水废气直排散排、环境污染扰民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入园发展的,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整治规范的,督促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列入关停取缔的,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建立巡查队伍,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日常巡查、监管和问题报告查处机制,坚决防止新增散乱污企业。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产能,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加快推进重庆经开区西区生产性企业搬迁改造。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持续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

提高存量企业资源环境绩效。依法将超标准超总量排放、高耗能、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培育一批绿色工厂。


第二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南岸区、重庆经开区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突出能源、工业、交通运输物流、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新基建等重点领域以及资源高效利用、减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生活等重点方向,统筹实施一批碳达峰专项行动。抓住十四五关键期,研究制定阶段性、分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分行业、分区域、分阶段有序实施达峰行动,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落实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升级重点行业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建设低碳发展示范城市。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低碳单元创建试点示范,鼓励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小微企业、低碳产品认证企业等积极参与零碳企业试点创建,鼓励绿色社区、完整居住社区、无废小区等积极参与零碳社区试点创建,挖掘典型开展零碳家庭创建,开展零碳校园、零碳机关试点。

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从源头优化用能结构,加快现代能源调峰、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逐步构建多能源点、多层级保障、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实施新一轮南岸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优化天然气设施布局,加快城市天然气管道向农村延伸。进一步落实能源消费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抓好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实施锅炉、电机等高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按上级部署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实施长江干流南岸段和域内支流防洪治理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完善灾害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军地联动。


第三节推动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绿色低碳发展

创建零碳示范区。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探索建立碳账户,构建零碳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统计核算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创建全市零碳示范区。完善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鼓励余热余压利用、冷热电多联供等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数字基建等新型基础设施使用可再生能源,建设综合能源系统。大力推广绿色建造,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广绿色节能技术示范应用,鼓励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积极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推广绿色节能技术上率先示范,逐步实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打造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交通,建设公共交通优先、绿色低碳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轨道交通和铁路枢纽东环线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统筹布局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

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聚焦绿色+,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以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为载体,打造产业绿色转型和园区循环发展示范,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培育壮大智能终端、绿色家电、节能环保、高端专用车及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制造集群,打造以医药、医疗器械为核心的现代医药产业集群,着力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应用示范高地

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围绕广阳岛和广阳湾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长江模拟器项目引领作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攻关,促进水生态修复等新型环保领域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开展先进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国产化试点示范。依托广阳湾生态总部基地,强化绿色环保产业孵化和培育,支持领军企业开展强化碳捕捉利用与碳封存技术等科技攻关,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碳中和产业链布局建设。依托广阳岛国际会议中心、大河文明馆、长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长江生态环境学院(长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生院),打造生态文明学习研究中心、实践实训基地和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第四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样板


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上作出示范,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聚焦治水、育林、禁渔、防灾、护文,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屏障,建设山水相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展示地。


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科学编制《南岸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构建长江南岸段生态涵养带、广阳岛、铜锣山生态屏障、明月山生态屏障及牛头山、广福山、迎龙湖等一带一岛两屏多点的生态空间。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并在三条控制线之外划定生态、农业、城镇战略留白空间,建立完善用途转化机制,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建立完善生态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多规合一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严格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勘界定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措施,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扩建和改建。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现有的南山国家森林公园、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凉风垭市级森林公园、苦溪河市级湿地公园、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优化整合,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划不科学、保护对象不精准、各类空间重叠、原住居民过多等历史遗留问题。合理设立自然公园类型,完成优化整合后的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和勘界定标,建立矢量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


第二节开展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生态修复系统治理示范

开展岛内生态修复系统治理示范。深入实施护山、理水、营林、疏田、清湖、丰草六大策略,岛内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生动表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生态大课堂。护山,保护原有植被覆盖,修复裸露的山体和边坡,建设生态廊道,构建山体网络。理水,对广阳岛水体生态展开修复和保护,构建全岛海绵系统和健康水循环。营林,通过山林保育、林木增量、林貌提质等措施对岛上树林开展保护恢复。疏田,通过适地适田、润土润田、耕地作田等措施营建岛上田地,打造巴渝生态农田景观。清湖,通过湖底清理、湖岸修护、湖水净化等措施构建湖体生态自净系统。丰草,通过湿地适草、坡岸织草、坪坝覆草形成丰富的林草群落。

开展岛外生态修复系统治理示范。遵循竞生、共生、再生、自生的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坚持最小化干预原则,让大自然做功。护山,划定山林生境保育区与边缘自然过渡区,形成山林区-山林边缘区-城区的结构。理水,建立具有山地生态城特色的立体化水质净化系统,加强自然岸线保护。营林,保护原生优质植物群落,抚育优化林地,构建近自然植物群落,培育优势本土树种群落。疏田,提升耕地质量,打造具有山地特色的绿色生态农业。清湖,连通江-----塘,涵养水源,增强水系调蓄能力。丰草,有序开展退耕还草丰草、留水固土。固沙,利用江岸季节性沙地,营造全民参与的沙滩空间。

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示范。编制《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可持续水系统综合规划》,构建一江两河六溪十库多点生态水系,合理选择保育保护、自然修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措施,切实改善湖库、堰塘、沟渠水生态环境,实现清水入江。合理调配观景口水库、迎龙湖水库富余水量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为苦竹溪、渔溪河等河流进行生态补水,同步实施河道水体整治、滨水岸线景观工程等措施,实施美丽河湖建设。

专栏3 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水系

一江:长江。

两河:苦竹溪、渔溪河。

六溪:紫山沟、兰草溪、温家溪、牛头溪、回龙河、桶颈沟。

十库:纳蔑沟水库、大寨水库、木耳厂水库、团结水库、石塔水库、庆林口水库、长春沟水库、大石峡水库、内子口水库、锅底凼水库。

多点: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范围内散布的坑塘、湿地。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建设广阳岛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开展广阳岛、南山、明月山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估调查,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加强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划定沿岸水陆交错带、明月山、南山、长江南岸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四大生物栖息地保护区,为野生动物留出生态廊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把广阳岛建设为生物多样性展示和宣传教育基地。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严格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实施治理和清除。


第三节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严格项目用地管理,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大力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保护提升南山、明月山森林生态系统,对宜林荒地实施人工造林,对退化林实施人工更新和补植补造,加强林相改造,逐步以适宜树种混交林替换马尾松纯林,逐步培育健康稳定优质的森林生态系统,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森林基底。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善南山、明月山林火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林火阻隔系统、消防水池、防火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以松材线虫病为重点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尽量保持自然沟谷地形地貌、江河蜿蜒曲折的自然形态及两侧自然植被,保障河流生态流量。拓展滨水开敞空间,严格滨水建筑后退控制,划定绿化缓冲带控制线,留足湿地生态保育空间。推进迎龙湖、雅巴洞等湿地公园建设,因地制宜在长江一级支流入河口区域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区域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入江湿地和尾水湿地。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全区两江四岸治理范围内禁止新增货运码头,推动东港集装箱码头搬迁和海棠溪码头、弹子石码头转型升级。加强消落带生态保护,加快推进广阳岛兔儿坪、两江四岸二塘段、鹅公岩大桥-史家岩段等消落带治理。做好白沙河后续管护工作,持续推进苦竹溪、纳溪沟剩余河段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和涂山湖干渠污染整治、大沙溪流域污染整治等工程。

保护与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划定并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城市永久保护绿地、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充分利用长江、南山、明月山等自然开放空间规划构建城市绿道,形成一江两山、九核多廊的绿地规划结构。新改建一批社区公园、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等微公园,深化以坡坎崖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建设,对跨江大桥桥头、立交节点、轨道交通柱墩、城市重要干道沿线、低层建筑屋顶进行绿化美化,实施园林绿化补缺工程和街头绿地提质工程,打造处处见绿、四季不同色、层峦叠嶂的生态园林城市。到2025年,全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51.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6平方米。

专栏4 绿地规划结构

一江:指沿长江水系形成的南岸区沿江生态绿带。

两山:指铜锣山和明月山两条山脉。其良好的生态林地形成南岸城区的生态山林屏障,维护城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多样性,对城区各大组团起到隔离和防护功能。

九核:指南岸区内面积较大、相对集中的九个绿地核心,如广阳岛、牛头山、迎龙湖、樵坪山、南山植物园、苦溪河市级湿地公园、茶园行政中心系列公园、兰花湖公园—雅居乐山体公园、碉堡山—美心湿地—凉水井山地公园等绿核。

多廊:指由主要的河流水系、交通道路、高压走廊等线形绿地串联而成的绿色生态廊道,起到联系山水空间、联系区域内外绿地、串联区内各类绿地斑块等作用。

第四节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治理水土流失。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执法检查,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遵循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以中部南山、南部四顶岗、东南部迎龙湖、东部明月山等四个区域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实施封禁管制、生态修复等措施;以长江南岸段、苦竹溪、鱼溪河、兰草溪水土流失区域和全区疏幼林地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综合治理范围,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实施消落带生态修复巩固提升工程、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到2025年,巩固提高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10万吨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0%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维持矿山修复生态效果。按照《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要求,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生态化工程治理复绿等手段,逐步实施南山闭矿区生态修复。

治理修复其他生态环境。加大鸡冠石镇石龙村、涂山镇莲花村、南山街道泉山村和金竹村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整治在南山、明月山范围内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坚决管住新增问题,恢复山体的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加快推进长生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


第五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新名片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为老百姓带来更多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使山水、田园、城市、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优美环境体验地。


第一节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河库水质目标管理。落实《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统筹协调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探索河库治理智慧管护新模式,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促进河库治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和智慧化。加强水质及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迎龙湖水库水质总体达到类标准,力争苦竹溪进入长江水质达到类标准。对现状水质良好的水体要防止发生退化,现状水质不达标的水体要制定达标方案,实施精准治理。与渝中、九龙坡、江北、巴南等上下游、左右岸毗邻区加强水环境保护协作。保持长江干流南岸段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类(优),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专栏5 纳入河长制体系河库名单

河流(22条):长江南岸区段、苦竹溪、渔溪河拦马河梨子园河、李家湾沟、姜家沟、跳蹬河、杉树湾沟、朱家沟、大石峡溪贾家沟、石家沟、苟家嘴沟、高龙门沟、回龙沟桶颈沟兰草溪、杨家沟、纳溪沟大沙溪紫山沟

湖库(18个):迎龙湖水库内子口水库百步梯水库含木耳厂水库、雷家桥水库石塔水库团结水库、大寨水库、腊梅沟水库涂山湖水库、工人水库、广福水库、南山水库、锅底凼水库贾家岗水库、庆林口水库、长春沟水库、五马水库。

加强重点水环境综合治理。在全区开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实施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茶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对进水生化需氧量低于100毫克每升的污水厂进行一厂一策改造。在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新开发区域高标准规划建设雨污管网系统,实施港城污水处理厂二级截污管网、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整治改造提升等管网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截污干管、市政道路管网、工业企业内部管网、住宅小区内部管网精细化勘查和雨污分流改造,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解决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到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完善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一体化链条和长效机制,督促码头、船舶安装和使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实现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实现全闭环处置。全面摸清长江南岸段入河排污口底数,结合排污口类型、监测结果、主要污染源类型等现状,逐个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明确规范整治责任、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排水单位监督管理,对园区、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机动车维修厂(含4S店)、洗车场、餐饮、宾馆、学校、医疗机构、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进行排查,深入查找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源头,建立问题清单,制定计划并整改。

修复水生态扩大水环境容量。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利用水资源,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不突破2.435亿立方米。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范围内全面实施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科学布局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统筹雨水收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污水再生利用示范和再生水规模化利用试点,构建生态化供排水体系,广阳岛内实现日常用水自平衡和污水零排放。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持续优化水源地和水厂布局规划,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观景口水厂扩建工程,推动迎龙湖水库停止饮用原水取水和明月沱水厂关闭,完成长江白洋滩水厂取水口迁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整治,及时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第二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控。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全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加强建材加工等行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监管。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产品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化工、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督促已完成工业废气治理的企业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深化交通污染防控。加快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铁路、水路货运比例,降低公路运输货物占比和货物运输空载率。鼓励企业优先采用纯电动或者国五标准以上柴油货车、国三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领域用车纯电动化,公务用车带头使用纯电动车。推进构建车—油—路绿色交通体系,严格执行在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进一步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对货运车辆(含运渣车)按排放标准、按时段、按路线精细化管控,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船舶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和港口码头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提高充换电服务便利性。鼓励夜间错峰加油。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

深化扬尘污染防控。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持续开展道路冲洗、洒水,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加密冲洗保洁频次,完善质量标准考评,建设扬尘控制示范道路。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加强企业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有序推动内环快速路以内及广阳湾片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搬迁或升级。加强城市裸露地块和坡坎崖整治,对裸土或者裸露地进行覆盖、绿化。

深化生活污染防控。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强化源头防治,引导餐饮业合理规划、选址,探索开展油烟排放智能化监管。探索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开展油烟净化设施第三方清洗维护。鼓励城市建成区电烧烤和集中熏制食品,巩固全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成果,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查露天焚烧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倡导绿色装修,减少生活有机溶剂使用。引导绿色祭祀。

加强污染天气应对。用好南岸区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平台。利用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研判和梳理,推动精细化管控。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通过常态化巡查、督导帮扶、秋冬季攻坚等手段积极应对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保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35μg/m3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做好重要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与中心城区毗邻区建立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共建共享重庆蓝


第三节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巩固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通过引导农户种植重金属低累积农作物品种、调整种植结构、轮作休耕等方式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加强农产品监测。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左右。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将符合条件的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纳入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禁将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加强污染土壤处置过程监管,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积极推进治理修复,确保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协助开展我区国家地下水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加强垃圾填埋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日常监管。按照市级统筹部署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开展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实施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第四节治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示范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到2025年,农药、化肥利用率力争稳定在40%以上。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巩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果,严防禁养区内的超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死灰复燃;指导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水产养殖,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管和水质监测,因地制宜采取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资源化利用等尾水治理措施。加强病死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南岸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因地制宜选择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基本完成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农村散户通过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化粪池和废水资源化利用等处理生活污水。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巩固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健全农户分类、村组收集、镇街转运、区域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保持100%。加快垃圾中转设施建设,配备农村生活垃圾保洁人员和垃圾收集车。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镇街、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开展可回收物定点定期回收。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厕以及旅游公厕建设。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土味道,留住乡愁。探索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担机制,推广南山街道放牛村的物业管家等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新模式。保留村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创建美丽庭院,实现南岸起风景、乡村来添彩。

专栏6 保留村名单

村域完整保留10个:南山街道放牛村、双龙村、大坪村、石牛村,长生桥镇凉风村、广福村,峡口镇大石村、西流村,广阳镇银湖村,迎龙镇清油洞村。

村域零散保留9个:长生桥镇茶园村、共和村,迎龙镇苟家咀村、武堂村、龙顶村、蹇家边村、石梯子村,广阳镇新六村、大佛村。


第五节管控噪声环境影响

严格管控交通噪声影响。实施交通噪声智能管控工程,在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布局噪声智能监控点。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干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高架路、高速铁路等道路两边隔声屏障建设,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确保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严查违法改装发动机和深夜飙车行为。加强对公路、城市道路的维护和保养。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完善城市夜间作业审核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督促街镇强化网格化巡查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对施工强噪声单元实行全封闭管理。

强化工业企业噪声监管。关停、搬迁、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严格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审批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环评。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超标扰民行为。

严格管控生活噪声影响。实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完善声功能区监测网,创建和巩固一批安静居住小区。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空调器、风机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噪声扰民的露天或路边市场。引导居民规范文明办丧。加强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试期间噪声监管。


第六章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

构建统筹发展和安全新格局


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金属、垃圾渗滤液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防控力度,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坚决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


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防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深入开展行政区域、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动态更新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指导企业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及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并备案,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产生和储存企业、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化工医药企业、港口码头、水上加油站、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完善南岸区生态环境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撬动应急、专业和特殊等三类民兵力量补充到环境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及时修订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岸区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重点企业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研判,按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要求,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防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与上下游、左右岸毗邻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机制,及时沟通、联动处置

加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结合国家卫生区和全国健康促进区巩固工作,大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生态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提升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按照全市部署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


第二节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电离辐射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化建设,探索核技术利用单位量化评估工作,对射线装置应用进行风险评估、差异化管理,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行在线跟踪监控。健全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强化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及移动监督执法技术的运用提升监管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射线装置报废处置的监督检查,确保达到去功能化。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探伤、测井等移动放射源的监督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压实企业责任,督促整改落实,严防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强化输变电设施、雷达、广播电视台站、卫星地球上行站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通信运营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输变电设施项目优化选址选线,尽量减少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的电磁环境影响。做好电磁辐射信息公开、环境监测和科普宣传,破解邻避效应妥善处理信访投诉。

加强放射性废物监管。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的收贮、暂存和管理工作,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100%安全收贮。


第三节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巩固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以广阳岛片区为重点,加强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构建固废循环利用体系,广阳岛岛内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在岛上降解分解、消化吸纳和循环利用,实现岛内生态垃圾对环境的零排放。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长生桥垃圾填埋封场垃圾渗滤液处置,加强建筑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加快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开展南山闭矿区等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适时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贮存设施。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支持大型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探索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加强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它非工业源产废单位落实四个一(落实一项责任制度、建设一个规范贮存场所、建立一本管理台账、执行一份转移联单)管理要求。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巩固提升医疗废物监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和登记,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含19张)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可以由乡镇中心卫生院或者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代为收集贮存后统一转移处置,但必须做好医疗废物的产生及移交记录。2025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落实南岸区塑料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使用,积极推广布袋、纸袋、可降解包装袋等替代产品。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设投放设施。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跨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第四节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政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全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管理要求。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全面贯彻《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按照全市统筹部署,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新污染物排放源管理清单。加强涂料、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稳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搬迁。稳步有序推进长江南岸段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停产搬迁。加强长江南岸段1公里范围外现有在产化工企业日常监管,督促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在区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全面深化涉铅、镉、铬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第五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及时就地两个关键,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案件交办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主渠道作用,拓宽民意反映渠道,运用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生态环保投诉。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挖掘问题线索并及时预警督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主动知民心解民意,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持续巩固深化第一轮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案件办理成效。

全力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实现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群众反映的行为违法依法处理。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入司法终结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加强邻避设施事后监管。


第七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新提升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能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将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成为全市生态文明改革创新的策源地。


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制定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林长制、河长制,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镇街、经济板块发展中心和负有生态环保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保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生态环保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内容。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积极向上争取满足地方环境治理需求的财政资金。开展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严格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行终身追究制,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地方实践试点工作,排污许可证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联动监管,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规范引导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全力做好配合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生态环境常态化巡访暗访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领域、行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促检查,常年常态排查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警示促重视、警示促落实、警示促整改作用,通过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长效整改,消化问题存量、严防问题增量,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第二节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根据南岸生态环境治理实际需求,合理增加大气、地表水、核与辐射、噪声、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等监测点位,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广阳岛生物多样性观测点为核心,同步规划建设大气、噪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站点,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提供生态环境数据支撑。不断提高监测智能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以自动监测为主的智能化监测网络。加强在区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全面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依法严惩数据造假行为。

推动生态环境数据融合统一。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统计中的应用,高质量完成好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任务,防范统计失真。以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为基础,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为突破口,加强排污许可、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数据融合统一。推动固定污染源管理形成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套数据,为精准研判污染物特征和治理措施有效性提供依据。

拓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依托数字南岸云平台、全区政务数据资源池和城市大脑,汇聚物联感知数据、外部共享交换数据、监测数据、互联网采集数据、市场化合作数据等数据资源,建设南岸区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深化大数据在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改善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

专栏7 南岸区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内容

一网——生态环境物联感知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物联网平台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多角度、全天候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物联网体系,实现水、大气、固废、噪声等主要生态要素以及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监测,实现多种环境要素的智能感知与采集。

一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整合南岸区生态环境数据,实现对生态环境数据的集中、统一、有序管理,纵向与市生态环境局共享交换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源数据、污染防控数据等,横向与水利部门、交通部门、城建部门等共享交换相关数据,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查询检索、分析挖掘等功能,为数据共享、数据交换、数据公开等服务及各业务系统的运行提供支撑。

一张图——智慧环保挂图作战大屏系统。构建智慧环保挂图作战大屏系统,围绕目标-现状-问题-措施-成效的闭环业务思路,以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源等大数据应用的分析数据为支撑,以大屏幕硬件为载体,结合GIS技术、数据可视化技术,实现考核目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与污染源排放监测、重点督查任务、问题整改跟踪的数据上图,绘制成南岸区污染防治攻坚作战地图。

七应用——七大环保智能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智能监管系统、工业污染源综合监管系统、水污染防治智能监管系统、噪声污染防治智能监管系统、固危废监管系统、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生态环境综合指挥调度系统。

深化环境污染成因和环境经济形势分析。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和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水质与污染源关联分析、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预报,增强污染追因能力。加强污染成因分析成果应用,以河长制、林长制、城市管理网格化监管为抓手,提前应对、精准发力、靶向治理。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因势利导提出对策措施。


第三节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

集聚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广阳岛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广阳湾绿色低碳科创中心,加快布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引进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重庆市环科院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高水平推动长江模拟器、广阳岛长江生态环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项目建设。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培育,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论文写在攻坚克难第一线和生态文明建设主战场。

推进生态环境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在区高校、科研机构、环保企业结合南岸实际,开展环保科技创新,探索更多有效的治污新技术、新模式、新方法。积极推进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碳捕集与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推广重庆交通大学沙漠土壤化生态恢复技术。

落实生态环境标准规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严格执行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以及环境监测等国家和地方标准。严格执行产品环保强制性国家标准,充分发挥国家统一认证制度作用,引导企业实施低碳、环保等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第四节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时清理与国家法律和政策不相符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把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加强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动态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事权清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

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补齐执法能力短板,提升基本保障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精准打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政策供给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现场检查计划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更新配备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推广使用无人机(船)、在线监控、移动监测走航、激光雷达扫描、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建立典型案例解析和发布机制,查处一起、警示教育一片。稳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委托镇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批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衔接机制,发挥好两江地区检察院和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作用,积极争取在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深化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形势案件审查起诉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门办案力量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成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查小组,加强生态环境损害线索排查,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配合全市健全完善三级法院纵向全覆盖和审判区域横向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配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广阳岛)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侦办,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生态环境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动在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中实时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重点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执法帮扶,每年至少开展1次普法培训。按要求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干部的生态环境法律素养。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答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深入宣传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第五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

创新绿色金融政策。与人民银行合作共建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大力发展气候融资,积极探索碳资产质押、碳回购、碳托管等碳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产品。成立广阳岛绿色发展基金、成渝双城智创基金、南山创投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健全环境治理付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工作机制,落实节约化用水价格政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差别化电价政策。贯彻落实好国家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依法给予税收、财政、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开展重庆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导向(EOD)的开发项目试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或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切实做好排水管网建设和维护,探索集中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建设和智慧水务建设。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畅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构建生态系统总值与生态资产核算框架,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推动国内生产总值(GDP)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双提升。积极布局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发展平台,高水平组建区域性资源环境交易平台,统筹碳排放、排污、用能和用水等环境权益交易,发展好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落实《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环境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按照全市统筹部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危险废物经营机构、环境污染治理单位等环保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


第六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全面推进研习行动、宣讲行动、新闻报道行动等十大行动。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倡导文化艺术界发掘南岸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鼓励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展示中心、体验中心、科普基地等教育场馆。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推进长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建设。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本行业企事业单位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或者有关机关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加强大学生环保社团建设,组织指导其有序开展活动。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全区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采用珠联接龙方式,培育河小青、洁小青吃得文明等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激励引导人民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到2025年,绿色社区创建率达到60%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力度。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带头践行绿色消费。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深入推动光盘行动,坚决纠治舌尖上的浪费,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制定发布绿色旅游消费公约和消费指南,建立和完善绿色生活激励回馈机制,在全社会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入推进重庆经开区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巩固提升广阳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发挥生态环境专家智库作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规划或其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出台重大政策、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质量产生波动等敏感时段,组织专家进行背景、成因解读,释疑解惑消除误解。依托我市技术评估、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环境规划等各类专家库,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提高各类项目评审、技术评估、决策咨询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第八章 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建好用好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要落实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多渠道筹措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资金支持,加强区级财政资金统筹,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和保障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污染者付费、损害者赔偿责任,拓展更广泛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筹措途径。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第九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为确保本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和经济板块发展中心。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以及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区域性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强化政策协同。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话语体系,讲好南岸故事,发出环保声音,形成有声有色、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做好考核评估。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和经济板块发展中心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大评议。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测评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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